全校各单位:
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完善管理干部选拔聘用机制,鼓励教职工实现多渠道职业发展路径,培养一支“德才兼备、高效精干、勤奋敬业、创新进取”的管理干部队伍,根据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需要,经研究,决定对部分科级干部岗位开展遴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岗位
根据学校机构设置方案(见附件 1),各部门按照科室等设置遴选推荐科级、副科级干部,各学院(教学部)结合实际,按照教学秘书、办公室主任、学工秘书、专业教研室主任等岗位设置遴选推荐副科级干部。
二、遴选干部基本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热爱教育事业,掌握高等职业教育规律,熟悉学校相关工作,具有全局观念与责任意识,全力支持学校整体工作开展,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,能在教职工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3.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,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、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,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4.坚持原则,不谋私利,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顾全大局。
三、遴选干部具体条件
1.应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工龄。
2.学期绩效考核均为“C(合格)”以上。
四、遴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
1.遴选推荐
个人填写《干部竞聘申请表》(见附件 2)向所在二级单位自荐,由二级单位遴选推荐,以院(处)为单位于 1 月 7 日前报至人事处(电子版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同时报送)。
每人限报 1 个岗位。
2.竞聘面试
学校于新学期期初(2025 年 2 月中下旬)组织现场竞聘面试,由竞聘者发表竞聘演讲、进行面试答辩等环节组成。
3.考察聘任
学校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、考察研究、民主公示等程序后,正式聘任。
咨询电话:人事处 6998023
监督电话:纪 委 6998020